2012/5/1 16:33
外地客吃海鮮遭遇陰陽價
客人點海蠣子,酒家飯前按份叫價,飯后卻按個兒收錢。7月30日,兩名外地客在青島一酒家吃飯遭遇陰陽價,憤而投訴到市南工商12315。經過中山路工商所人員調解,當日,客人拿到了酒家退回的580元菜金。
從外地來青開會的方先生反映,7月29日晚,他與同事到位于浙江路上的一個酒家吃飯,點菜時看好了海蠣子和蟶子,但沒看到標價牌,便詢問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回答,海蠣子38元一份,蟶子48元一份。倆人便點了一份海蠣子和一份蟶子,另外點了兩個菜。菜上來后,一盤海蠣子共有10個,一盤蟶子共6個。兩人吃完飯準備交錢時,卻被通知需交飯費1380元,感到非常吃驚,細問起來,才知道海蠣子花掉了380元,蟶子花掉了288元。工作人員解釋,海蠣子和蟶子都是按個兒收費,一個海蠣子38元,一個蟶子48元,僅這兩個菜就需668元。方先生認為酒家欺騙了他們,要求退還多收的菜金,但遭拒絕。
接到方先生的投訴后,中山路工商所工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看到酒家在菜品上進行了明碼標價。酒家工作人員解釋他們事先對方先生講過海蠣子和蟶子是按個兒收費,但方先生兩人卻明確予以否認。
工商人員認為,對于菜價,酒家有告知義務,明碼標價,是個兒就標個兒,是份就標份。盡管酒家說說過了,但口說無憑,根據邏輯推理,不排除酒家當時沒說清楚,甚至有有意欺騙的可能。酒家應退回多收的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