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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十噸病死豬肉搖身變肉松鹵食銷往4省

2013/4/24 10:36

養(yǎng)豬戶當作垃圾處理的病、死豬,被不法分子拖進黑加工作坊后,依然“渾身都是寶”。日前,贛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一起涉及7人的銷售偽劣產品罪案件,其中一名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

據(jù)悉,該案加工者將肉制品成功變身為肉松、鹵食、豬油等各種烹飪食材后,銷往贛、蘇、魯、冀四省。為使肉制品更有賣相,加工作坊采取去內臟、摻雜活豬肉等方法以假亂真,然而極差的口感和低到不尋常的價格,則無疑暴露了肉制品的“真相”。

病豬死豬“依然渾身都是寶”

從2010年5月開始,居住在興國縣高興鎮(zhèn)老圩村李強家周邊的村民,漸漸發(fā)覺李家常常散發(fā)出陣陣難聞的刺鼻氣味。

李強家房子的大部分空間,都租給了來自浙江平陽縣的陳建、雷秀越夫婦。這對夫婦租下房子后,將空間隔離成幾大功能區(qū)域,分別實現(xiàn)了冷藏、解剖、煉油、炒絲幾大流程。對應這一系列工序的,則是讓人聞之色變的原材料:病、死豬肉。

在陳建夫婦看來,病、死豬和新鮮的活豬并無太大不同,依然“渾身都是寶”,每一個部分,都有著成熟的加工手法,以及固定的銷售渠道。

許飛是陳建夫婦聘請的加工者之一,他交代,收購來的死豬和活豬的做法基本一致:先剝皮,豬皮整張賣出,然后把內臟去除掉。一般送來作坊的豬都是去掉內臟的病、死豬。但也有沒剖開的情況,“有些死豬剖開來的內臟顏色發(fā)黑或潰爛,一旦遇到這種豬,就把內臟全部丟掉。”

接下來,豬肉會被分割歸類為瘦肉、肥肉、豬頭、豬腳、排骨、內臟等。刀手將瘦肉、五花肉分好后放在冰庫里,當做鮮肉賣出去。板油和肥肉則被熬成豬油賣出。

肉松是作坊制作的主要產品。原料是部分瘦肉、豬頭及碎肉。許飛等人會將排骨和其他骨頭放進鍋里煮,煮爛后將肉挑出來加鹽加糖炒,再曬干做成肉松。其余部分則放進冷庫作為凍肉。

“豬肉和豬蹄取下來可以賣給人家做鹵食,煮后的骨頭做飼料也可以賣?!标惤ń淮?,除了內臟,病、死豬的無用部分很有限,“反正送來就會放進冰庫,沒處理加工完的豬肉,也可以隨時放進冰庫等以后加工?!?/P>

3年低價收購病死豬肉超26噸

剛開始經營的時候,陳建夫婦還有一個合伙人莊某(另案處理),2011年以后,夫婦倆就完全接手了加工病、死豬肉的生意,雷秀越主要負責收貨和加工,陳建主要負責銷售。

在未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衛(wèi)生許可證的情況下,夫婦倆通過各種渠道收購來病、死豬肉,經過作坊完成加工程序后流入市場。

經常為作坊供貨的人叫鐘磊。在他賣給陳建的病、死豬中,一部分是從養(yǎng)豬場收購的,一部分是從農戶手上收購的。

鐘磊每收購一頭病、死豬,給對方的報酬一般不超過200元,當他轉手再賣給雷秀越時,則往往可以賺上至少100元的差價。有的養(yǎng)豬人甚至不要錢,將病、死豬白送給他,條件是只要他來拖走即可。于是,鐘磊成為了陳建夫婦穩(wěn)定的供貨源。2010年至2012年,鐘磊一共販賣了150多頭病、死豬給雷秀越,豬款共計7萬元左右。

此外,雷秀越同樣以不超過3元/斤的價格,先后多次從王云元、謝芳春、劉小寧等人(均另案處理)處低價收購各類病、死豬200余頭。按照每頭豬平均重量200斤折算,3年來夫婦倆共收購豬肉超過26噸。

優(yōu)劣豬肉搭配銷往四省

加工工藝真的可以讓病、死豬肉做成的肉制品,在味道、口感上以假亂真?作為陳建出售肉松的唯一客戶,江蘇太倉市板橋鎮(zhèn)的劉一稱就曾提出,陳建制作的肉松絲頭更短、更碎,“質量不好”。

2010、2011兩年,陳建以2.8萬元每噸的價格,共賣出肉松23.6噸,劉一稱為此已經支付29萬余元。對于大客戶的質疑,陳建的解釋是,他制作的肉松中混充了一定量的雞肉松,另外加工工藝也不太好,所以才更短更碎。

畢竟價格低,劉一稱也就沒再細究。他對肉松進行深加工后作為食品,批發(fā)到了上海、蘇州、無錫等地的市場。

“病、死豬做成的肉松質量更差,纖維更碎、更短,容易被客戶看出問題,很難賣出去,即使賣得出去也賣不到好的價錢?!比绾巍安m天過?!??陳建有自己的秘訣:活豬做成的肉松更好,和病、死豬肉做成的肉松摻雜在一起賣。

“不能摻太多,賣相不好容易被壓價格?!标惤ń淮?,制作肉松時沒有嚴格比例,但一般來說100斤的肉松里,病、死豬肉松占到10%左右,即1:9的比例。

這個作弊方法也同樣被“移植”到了冷凍肉的銷售上:病、死豬冷凍肉和活豬冷凍肉一起賣。僅彭某一個客戶,就分多次到陳建這里收購了共約2噸病、死豬的豬頭、豬腳,支付貨款1萬元。他把豬頭、豬腳販賣給了山東、河南等地的客戶,用來加工成鹵制食品。

就連熬制豬油后的油渣,陳建都全部賣給了贛州姓謝的老板,價格在2.5元每斤左右,兩年內,他賣的豬油和豬油渣近3萬元。骨頭則全部以0.5元每斤的價格,被賣到了寧都縣鄉(xiāng)下一個骨粉廠,2010年賣出總重約5000斤,2011年賣出總重約7000斤。

客戶們知道肉品有問題嗎?陳建推測大家“應該知道”,理由是“我的豬肉價格低得多”。

另一黑作坊浮出水面

因為和陳建有業(yè)務上的往來,另一個病、死豬肉加工作坊進入了警方的視線:2011年,陳建曾銷售給郭偉、王力價值15.85萬元的瘦肉、肥肉、排骨等病、死豬肉制品。

后經警方偵查,郭偉、王力經營問題豬肉的手段和陳建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涉案數(shù)額更加龐大,達到68萬余元。

2012年9月13日,此案在興國縣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郭偉、王力、陳建、雷秀越、李強、許飛、鐘磊7名被告人同時受審。在自行辯護環(huán)節(jié),雷秀越情緒激動,流淚稱“我現(xiàn)在一無所有。”

興國縣法院于同年10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后,郭偉、王力、陳建、雷秀越、許飛、李強不服,向贛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經法院審理,被告人陳建、雷秀越、李強的銷售金額為47.124萬元,被告人郭偉的銷售金額為68.27萬元,被告人王力的銷售金額為29.37萬元,被告人許飛的銷售金額為20.51萬元,被告人鐘磊的銷售金額為7萬元。

隨后,贛州中院駁回郭偉、王力、陳建、許飛、李強的上訴,依法判決6名被告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至1年不等,并處罰金35萬元至11萬元不等;判決被告人鐘磊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萬元。

原文地址:http://www.tech-food.com/news/2013-1-29/n09586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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