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24
本報訊 “譚家菜”是著名的官府菜之一,北京飯店擁有“譚家菜”的注冊商標,因北京世紀譚府酒樓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譚府酒樓)在店外牌匾中使用“世紀譚府”字樣,招致北京飯店起訴索賠50萬元。昨天上午,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北京飯店的代理人稱,1958年起北京飯店開始經(jīng)營譚家菜,后陸續(xù)將“譚”、“譚府”、“譚家菜”申請為注冊商標。在其經(jīng)營下,譚家菜在國內(nèi)外擁有眾多忠實顧客,并成為國家禮賓宴會的主要菜品之一。他稱,近年來發(fā)現(xiàn),世紀譚府酒樓分別在西直門、五道口、西單開設(shè)了3家經(jīng)營譚家菜為主的酒樓。
北京飯店認為,對方在店外牌匾中使用“世紀譚府”字樣,廣告宣傳中也使用“世紀譚府”、“譚府酒樓”等字樣,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quán),極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北京飯店因此將世紀譚府酒樓起訴,索賠50萬元,并要求其停止侵權(quán),更改公司名號。
庭審中世紀譚府酒樓表示,“世紀譚府”是其企業(yè)名稱的簡稱,使用這一簡稱符合法律規(guī)定,且使用的“世紀譚府”與北京飯店的注冊商標存在明顯區(qū)別,不會引起混淆誤認。另外,“譚家菜”、“譚府”是歷史上流傳已久的官府菜品種,是公眾熟知的通用名稱,北京飯店不應(yīng)限制他人正常使用“譚府”。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