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端
美食天下

資訊

資訊 聚焦
您的位置美食天下 > 資訊 > 消費者視野 > 正文

超市價格存貓膩 解釋"老套"忘換標簽

2012/5/1 16:38

為留證據(jù)拿了超市標價牌

記者注意到,陳先生維權(quán)似乎蠻有經(jīng)驗的,他不僅保留了收銀小票。為了“敲實”證據(jù),他還將超市對濕紙巾進行促銷時掛的1元價格標簽也拿到了手,并對照了上面的條形碼,確認一致?!坝辛诉@兩樣東西,超市方無論如何也否認不了,也不怕你店大欺客?!标愊壬f,這是他第二次來特意去找到后拿到的,為的就是讓超市方無法抵賴,維權(quán)有據(jù)。

二度維權(quán)超市同意10倍賠償

在本報記者的陪同下,陳先生又找到好又多超市的服務(wù)臺,一名姓潘的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在經(jīng)過核對后,確認當時這款濕紙巾確實售價1元,超市方多收了錢。對于好又多這種陽奉陰違的做法,陳先生明顯表示了自己的態(tài)度,其一,如果退還每包多收的0.3元,他完全能夠接受,但好又多超市方必須出具一封正式的道歉信給他,以表示對自己的錯誤行為向消費者作出的鄭重道歉。其二,按照商品價格的10倍予以賠償,同時退還多收的差價。

隨后,潘小姐離開服務(wù)臺,到辦公室跟主管商量,五分鐘后,她出來對陳先生表示接受他提出的第二個方案,同意按8包紙巾總價的10倍予以賠償,總共104元;另外再退還差價2.4元,總共106.4元。“雖然只有100多塊錢,我只是想讓超市方長個記性,不能用這種小把戲來欺騙消費者?!标愊壬f,希望更多類似的上當消費者能來合理維權(quán),同時,有此種行為的超市,能改正自己的過錯。

“老套”的解釋

超市稱“忘了”換標簽

明明每包濕紙巾標明的是1元錢,收銀時卻又多收0.3元,這是怎么回事呢?面對記者的詢問,負責客服的潘小姐稱,造成這個失誤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商品的價格發(fā)生變動時,負責更換標簽的工作人員可能忘了取下舊標簽,換上新的標簽,這才導致消費者誤認為仍然是售價1元。對于記者詢問此舉是否涉嫌價格欺詐,潘小姐稱,這只是超市方面確實存在失誤,不存在欺詐,但超市管理方將會對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進行處罰。

最受歡迎的家常菜

更多